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收费标准,以项目预算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
2024年7月22日,我单位就某修理线改扩建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现将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在公示期内,如投标人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的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