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医疗净化及智慧物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治疗软硬件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同意你单位建设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医疗净化及智慧物流工程。
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医疗净化工程5954㎡。其中包括一楼供应室721平方米;二楼检验科、血库、新生儿科共2075平方米;三楼静配中心、病理科、分娩中心共1953平方米;四层手术室1205平方米进行医疗净化提升工程。配套智慧物流19台工作站货物转运设备、系统等采购;购置安装:无影灯、手术床、塔、外科塔等医用设备、供应室设备;医用气体供应系统建设等。
六、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同时应配合本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有较大变更的,或项目投资变更超过10%以上的,需到我委重新报批。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且未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