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心医院医疗专项净化工程住院部、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门诊医技楼-五层手术中心、ICU和神经重症监护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岳阳市中心医院 的医疗专项净化工程住院部、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门诊医技楼-五层手术中心、ICU和神经重症监护室)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心医院医疗专项净化工程住院部、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门诊医技楼-五层手术中心、ICU和神经重症监护室)项目
岳阳市中心医院医疗专项净化工程住院部、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门诊医技楼-五层手术中心、ICU和神经重症监护室)项目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①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
②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资质;
③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