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传染病医院血液净化机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华润橡树湾南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包含此次项目所涉及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包含此次项目所涉及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投标产品须具备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含有对应型号的附件或附页);(4)投标产品制造厂商须具备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招标文件可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