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的通知》(甘卫科教函【2020】24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5月中旬开始,我院通过在院委会研究设置PCR实验室、制定PCR实验室建设方案、房屋规范化改造、实验室设备招标、安装调试等步骤,有序的进行了建设工作。
6月20日,邀请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委托的验收专家杨维国主任一行对我院PCR实验室房间设置、医疗设备等各项指标,现场审核、提问和实验考核的方式进行了技术验收。验收专家组认为我院具备完善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对标本的接受、处理、检测和报告符合其质量要求,测定结果与预期结果相符。核验收,同意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PCR实验室生物,按照生物安全等级Ⅱ级(BSL-2级)建设标准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具备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相关临床标本初筛所需的生物柜、离心机、实施荧光PCR仪、核酸提取仪等配套设备,设置独立的试剂准备、样品制备、扩增及其产物分析三个区域,各区域间符合规定要求。实验室所采购的试剂具有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文号,对每一批试剂做好质量控制,使用的耗材均为一次性用品,无核酸污染,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材料,与使用的仪器等匹配。
在人员配备方面,PCR实验室人员目前有检验人员3人,已具有医学微生物检测专业技能和生物安全岗前培训,包括实验的操作、实验中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实验仪器的正确使用和个人防护等。
PCR实验室的建设完成,为县域内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提供了方便,为疫情防控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也将会对医院在未来的医疗救治工作中起到的推动与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