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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注册: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4军事智能楼、5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及地下室(含人防)、门卫房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项目概况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4#军事智能楼、5#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及地下室(含人防)、门卫房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4#军事智能楼、5#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及地下室(含人防)、门卫房施工总承包

  4#军事智能楼、5#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及地下室(含人防)、门卫房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幕墙、消防、智能化、通风空调、钢结构、建筑防水保温、电梯、室外附属(道路、综合管网、标识标牌及标线、景观绿化、照明、海绵城市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该项目建设4#军事智能楼、5#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及地下室(含人防)、门卫房,总建筑面积约50526.69㎡,其中军事智能楼总建筑面积约35317㎡(地上约18523.28㎡,地下约16793.72㎡(含人防总建筑面积约15093.42㎡),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建筑面积约15163.49㎡,门卫房建筑面积约46.2㎡,军事智能楼主要包含实验室、研讨室、辅助用房等,并配套建设门卫房、变电所以及室外工程,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主要包含实验室、研讨室、枪械教学演示区、研究生课程设计教室等。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实验室采用特殊耐高温、防静电、防尘、防爆等施工工艺,以及采用先进技术实验室工程,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3、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1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仓储、住宅、酒店式公寓) 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中的价格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不可兼得)。4、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1月-2024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方式: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20 09:10:00

  地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南京理工大学建设项目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23]1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1065.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106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标段名称:4#军事智能楼、5#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及地下室(含人防)、门卫房施工总承包

  2.8招标内容:基坑支护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其他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城市照明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4#军事智能楼、5#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及地下室(含人防)、门卫房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幕墙、消防、智能化、通风空调、钢结构、建筑防水保温、电梯、室外附属(道路、综合管网、标识标牌及标线、景观绿化、照明、海绵城市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该项目建设4#军事智能楼、5#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及地下室(含人防)、门卫房,总建筑面积约50526.69㎡,其中军事智能楼总建筑面积约35317㎡(地上约18523.28㎡,地下约16793.72㎡(含人防总建筑面积约15093.42㎡),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建筑面积约15163.49㎡,门卫房建筑面积约46.2㎡,军事智能楼主要包含实验室、研讨室、辅助用房等,并配套建设门卫房、变电所以及室外工程,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主要包含实验室、研讨室、枪械教学演示区、研究生课程设计教室等。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实验室采用特殊耐高温、防静电、防尘、防爆等施工工艺,以及采用先进技术实验室工程,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5%。

  2.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8200 m2;基坑深度:5.95 m;空调制冷量:1010.92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9356 m2;幕墙面积:5650 m2;幕墙高度:5.1 m;层数:5 m;高度:23.4 m;台数:5 台;建筑面积:50526.69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3.4 m;其中地下室面积:16793.72 m2;造价:26603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35317 m2;幢数:2 幢;钢结构跨度:32.4 m;重量:5860.1 吨;建筑面积:18977.22 m2;根数:472 根;桩形:D650混凝土灌注桩 ;桩长:25 m;土石方量:85340.7 m3;园林绿化面积:12642 m2;造价:221.97 万元;钢结构跨度:32.4 m;总重量:81.143 t;网架工程边长:45.6 m;灯架:30 套;灯具:116 只。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1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仓储、住宅、酒店式公寓) 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中的价格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不可兼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1月-2024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1、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企业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1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仓储、住宅、酒店式公寓)施工业绩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中的价格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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