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湖北隆中实验室装修改造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5.037906万元,招标人为湖北隆中实验室。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方式。供应商必须具 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企业业绩: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业绩以合同 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31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 均有效)。3、提供身份证及 缴纳月份为2023年2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 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四)财务要求:需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报,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五)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 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 足)。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磋商,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磋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建 联合体磋商,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 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 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