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其他资质: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上述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