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鼓楼区医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鼓发改基[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4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福州市鼓楼区医院门诊楼、病房楼等进行升级扩容、改造提升,总建筑面积6790.06平方米,设置床位119张,建设内容包括抗震加固工程、建筑改造工程、精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电气改造工程、弱电改造工程、通风改造工程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1)设计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BIM正向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各专业施工图深化和优化)、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BIM正向设计服务内容:方案、扩初阶段的全专业建模、施工现场配合等;
(2)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投资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配合施工结算送审、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索赔进行初审和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房建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①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联合体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7其他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6月2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4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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